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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取保候审后还被拘留?保证金退吗?

时间:2023-04-03 11:13:59 来源:法问

取保候审不是不用判刑,而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时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去年喝醉酒打架给人打住院了。又陪人家5万,在派出所拘留了15天,又拿出1万说取保候审时用,(取保候审1年)今年3月份要去也没说什么就把1万扣留下了,说没事了又让回家了,今年3月11号又叫去了说取保候审应该没事了,就去了,可是又把人给拘留了,这是为什么?都已经说没事了怎么又给扣下了呢?是不是要钱啊?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运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需要判刑,但有一定自由。

在我国,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王运才律师普法:

有关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标签: 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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