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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需要集体决定吗,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前沿热点

时间:2023-03-29 11:15:17 来源:法问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那么,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需要集体决定吗,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资料图片)

河北天权律师事务所张志斌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需要集体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张志斌律师解析: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和公司制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不能上市,不能上新三板;

3、合伙企业只能寻找私募基金融资,不能公募;

4、合伙企业,股东的信任关系大于资本的结合;

5、合伙企业不能“股改”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6、合伙企业的经济规模一般较小,当然也可以做大;

7、合伙企业一般限于事务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资类型的企业。

标签: 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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