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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看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3-03-23 11:13:56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网络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我国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有一定的范围,那么,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法妞网友咨询: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姜向阳律师解答: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姜向阳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姜向阳律师结语:遇到网络作品侵权,其救济途径有行政救济、仲裁救济、司法救济。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需要保存充分的依据,选择符合实际的途径。

标签: 网络著作权 著作权法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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