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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一方死亡后,想要宣告婚姻无效该怎么处理? 即时看

时间:2023-03-17 15:16:32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婚姻这座围城,城外的人是否想进去暂且不论,城里的人因为各种原因,主动、被动想出来的趋势是比较确定的,越是发达的城市,这个趋势越高。那么近亲结婚一方死亡后,想要宣告婚姻无效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a父亲与表姑从小感情很好,由于是亲戚一直不能结婚。后a的父亲身患癌症,与表姑隐瞒真实情况办理了结婚登记,a父亲去世后不久,a到法院申请宣告其父亲与表姑的婚姻无效。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王莉荣律师解答:

a父亲与表姑是表兄妹关系,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当属无效。他们的婚姻关系虽因a父亲的死亡而终止,但双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永远不会改变。a在父亲死亡后一年内请求法院确认其父与表姑的婚姻无效,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法》有关结婚条件和结婚程序的规定,在性质上属于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不能自行改变或者通过约定加以改变。一旦违反,便导致婚姻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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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王莉荣律师解析:

婚姻无效的情形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两种,未达法定婚龄属于相对无效的情形,而重婚和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则属于绝对无效的情形。对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因重婚是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不应存在阻却事由,即无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有一个婚姻关系,都应宣告其中一个婚姻无效,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因亲属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出生或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特定身份关系,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也不会人为解除。

因此,对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不存在阻却事由,即该婚姻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和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子女或不再生育,都应是绝对无效。如果对不生育子女的具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给予“豁免”,不宣告婚姻无效,将会使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形同虚设,损害法律的权威性。

标签: 宣告婚姻无效 禁止结婚 近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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