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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时间:2023-08-30 09:17:11 来源:法问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应以登记为准。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孩子了,既然是孩子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自然是不会当做共同财产来分配。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有哪些的要求或是哪些的规定不是很清楚时,可以找律霸网在线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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