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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仲裁后还能要补偿金吗

时间:2023-08-09 14:23:02 来源:问法

一、拖欠工资仲裁后还能要补偿金吗

有。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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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拖欠工资起诉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资是没有起诉时效,只有仲裁时效,且期限为一年的时间。法律快车提醒您,拖欠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怎样追回拖欠工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追回拖欠工资的方式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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