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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三式”普法绘就法治与民声“同心圆”

时间:2023-07-27 18:34:51 来源:互联网

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走进永安市曹远镇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处处可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活跃的身影。志愿者创新推出“三式”普法宣传新模式,用“看得见的法治元素”“听得见的法治声音”“获得到的法治服务”“享得到的法治保障”,让普法活动真正扎根于百姓心坎里,融入于企业发展中,搭建起了一座座法治与民声“双向奔赴”的新桥梁。

“沉浸式”普法,走新更走心


(相关资料图)

7月24日,永安市曹远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们一路驱车30公里,途经蜿蜒盘旋的山间小路,来到曹远镇蔡地畲族村,为村民们送法上门,提供“面对面”普法宣传服务。

炎炎夏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们不顾路途疲劳,一下车就忙碌起来。志愿者以就近的“农家小院”为普法宣传“主课堂”,采取“沉浸式”普法方式,重点围绕《民法典》中物权、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责任等与基层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辅以接地气的典型案例,倾心为村民们宣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遗产继承处理、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知识,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里,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普法为民,任重道远。永安市曹远镇在充分发挥现有75名“法律明白人”、50名“法治带头人”、104个村(社区)网格员等作用的同时,汇聚“一村一法律顾问”、乡贤人士、单位退休干部等社会志愿力量,创新组建了25个镇村(社区)两级“蒲公英”志愿服务队伍和1个“巾帼蒲公英”志愿者队伍,多措并举推动普法宣传活动向基层拓展延申,让基层“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普法质效凸显。

“阵地式”普法,定向更定标

7月4日傍晚,夜幕降临,曹远镇汶四村知青楼前的小庭院里,一场“烟火气”十足的“法治进乡村 庭院恳谈会”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人头攒动,分外热闹。

“刘律师今天讲解的工伤维权方面知识,将‘书面语’变为‘家常话’,政策浅显易懂,法规深入人心,我们听得懂、能理解,希望今后类似的恳谈会能多办几场。”曹远镇汶四村村民老杨对这种定向性、接地气的普法方式竖起了大拇指。

普法强基,阵地先行。曹远镇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书屋、村(社区)普法宣传栏等阵地平台,率先构建了乡镇、村(社区)、小组等三级普法学法驿站。通过常态化举办文艺演出、普法课堂、夜间恳谈会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用生动鲜活的形式和老百姓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倾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咨询等“一站式”普法公益服务,让法治文化有机地融入了百姓的日常生活。

同时,曹远镇汶四村党支部还率先与永安市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签订了“法律服务乡村振兴”党建共建协议。通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农闲时间“错峰”普法,织密普法网络,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使基层普法的频度、广度、深度不断提升。

“破题式”普法,点单又下单

7月初,曹远司法所接到了从“12345”投诉平台转来的一起涉企农民工因养老保险待遇引发的矛盾纠纷。

经深入调查核实,诉求人为四位年满60周岁的农民工,他们因某竹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工需求,被返聘一段时间,之后又因企业不景气被解聘。解聘后,4人才发现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具体明确养老保险待遇事项,导致他们无法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在了解案情及企业现状的基础上,司法人员结合《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地对企业生产过程的风险把控、企业管理、工伤及合同管理等问题进行讲解分析,让企业真正意识到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竹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4位农民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仅仅是永安市司法局“破题式”普法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局组织司法人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由企业现场“点单”,倾心为企业“把脉开方”、答疑解惑,让企业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像我们企业工人流动性大,经常会遇到劳动合同、经济纠纷、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司法人员经常上门送法,帮助我们依法管理企业,让我们更有精力、更有信心投入到企业发展中。”某橡胶厂负责人如是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永安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创新与企业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倾力为基层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提供法治保障,助推法治意识入脑入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黄中泉 黄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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