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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一般交多少 最新

时间:2023-06-08 17:05:26 来源:互联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根据《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循的规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额外决定);

7、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额外决定);

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额外决定);

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额外决定)。

【法律依据】

《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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